767678cmn澳门资料 《债务筹划之企业“自救式”债务重组》连载之三十三
第四章 重整计划核心之债权清偿
第四节
六、重庆大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调整及受偿方案
债权调整方案:
有财产担保债权:
根据评估报告确定的担保物评估价值部分不予调整,依法全额支付。当担保财产价值低于担保金额时,担保金额中未被覆盖的债权部分作为普通债权,按照普通债权的调整及受偿方案获得清偿。
尚未经法院裁定的担保债权按照上述债权受偿方式预留受偿资金。
职工债权组:
职工债权组不予调整,按确认的债权金额100%受偿,于《重整计划》通过后三年内全额清偿,第一年至第三年的清偿比例为:30%、30%、40%。
税款债权组:
税款债权组不予调整,按确认的债权金额100%受偿,于《重整计划》通过后四年内全额清偿,自第二年开始清偿。第二年至第四年的清偿比例为:30%、30%、40%。
普通债权组:
截至重整计划草案提交之日,经北碚区人民法院已确认无异议普通债权金额为140,035,686.29元。
债权调整方案为:债权金额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将按60%清偿,债权金额超过10万元部分统一按22%清偿。
尚未经法院裁定的普通债权按照上述债权受偿方式预留受偿资金。
债权调整表
序号 债权种类 债权金额(元) 清偿比例 清偿金额(元)
1 有财产担保债权 48,721,287.42 (依据评估报告)担保财产价值范围内100%清偿 41,491,273.80(暂估)
2 职工债权 13,951,847.78 100% 13,951,847.78
3 税收债权 11,121,197.34 100% 11,121,197.34
4 10万元以下普通债权 5,370,635.38 60% 3,222,381.22
5 10万元以上普通债权 134,665,050.91 22% 29,626,311.20
合计 99,413,011.34
说明:普通债权金额未包含因诉讼未决而暂未确认的48,949,550.85元申报金额,该部分按法院最终出具的生效文书确定实际金额,故上述普通债权金额可能会依法院判决变化。
债权的受偿方案:
(一)有财产担保债权
有财产担保债权经法院裁定确认后,在担保财产可以变现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按以下方式对担保债权人进行清偿:处置闲置资产部分。出售的收益在确定的债权范围内将一次性支付给担保债权人。债务人自《重整计划》批准之日起,以有财产担保
债权的未受清偿部分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直至清偿完毕。
(二)职工债权
在清偿完毕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后,职工债权以现金方式全额清偿。
(三)社保费用与税款债权
在清偿完毕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后与职工债权后,社保费用与税款债权以现金方式全额清偿。
(四)普通债权
(1)普通债权根据债权调整方案确定的金额清偿;
(2)10万以下(含10万元)的债权部分,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一年后的12个月内清偿完毕;
(3)10万元以上债权部分,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第三年开始清偿,第三年至第六年的清偿比例为:10%、20%、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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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东东,国内债务重组领域知名律师。曾先后担任大型国企、政府部门、上市公司及大型综合能源集团法律顾问。实际参与大型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并购、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工作以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公司境外上市、股权激励计划、境外并购、ST上市公司破产重整项目,跟踪研究大型综合能源集团实施的各项重大资产剥离、债务重组活动,有着丰富的债务重组实务操作经验,并积累了企业债务重组方向的丰富素材与指导案例。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专业论文多篇,撰写的债务重组方向的评论文章被各大财经媒体广泛转载。
作者同时为法译网(http://www.fayisxy.com/)金牌顾问讲师。法译网是以法学专家、律界精英、实战大咖等组合而成,是为企业及企业家搭建的法律服务技能学习平台。法律职业技能提升线上培训平台,通过“培训+咨询”的模式,打造职场化的课程体系。法译网拥有50余人的研发团队+500余人的教职员工+开班频次500多期+10年专注企业家培训+首家企业家教育上市机构+VIP教学环境,现已在中国9大城市设立分教中心,目前法译网拥有32860名企业家会员资格,在服务学员的同时也在积极为社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