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二四六玄机资料图全程 《债务筹划之企业“自救式”债务重组》连载之三十六
第五章 自救式重整之公司治理结构——以上市公司司法重整为例
第一节
公司治理结构,是指为实现资源配置的有效性,所有者(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绩效进行监督、激励、控制和协调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它反映了决定公司发展方向和业绩的各参与方之间的关系。
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是以产权为主线,为实现事前监督而设计的内在制度安排,主要研究公司内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权利和责任及其相互制衡关系。公司治理是要解决两大利益冲突,即股东、管理者之间利益不一致的冲突,就是委托——代理之间的矛盾,以及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狭义地说,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是指为实现公司最佳经营业绩,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基于信托责任而形成相互制衡关系的结构性制度安排,也是所有者(主要是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即通过一种制度安排,来合理地配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公司治理的目标是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防止经营者对所有者利益的侵害。其主要特点是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组成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这一治理结构,既要保证公司经营者的行为不得违背所有者的利益,同所有者保持一致,也要保证公司的经营者决策科学、有效。就前者而言,涉及建立怎样的约束和激励机制,由谁来行使约束和激励的权力,怎么行使权力等问题;就后者而言,涉及建立怎样的决策制衡机制,由谁进行决策,以怎样的方式和程序决策,以及如何保证决策执行等问题。
典型的公司治理结构是由所有者、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形成的一定的相互关系框架。根据国际惯例,规模较大的公司,其内部治理结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组成,它们依据法律赋予的权利、责任、义务相互分工,并相互制衡。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和最高决策机构。
公司内设机构由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组成,分别履行公司战略决策职能、纪律监督职能和经营管理职能,在遵照职权相互制衡前提下,客观、公正、专业的开展公司治理,对股东(大)会负责,以维护和争取公司实现最佳的经营业绩。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闭会期间的办事机构。
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皆以形成决议的方式履行职能,总经理则以行政决定和执行力予以履行职能。
全体股东认同一个价值取向,以现金或其他出资方式为衡量股份权益形成契约而成立有限公司形式之企业,企业的安全性和成长性均取决于该公司内设机构积极的履行职能。
为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防止经营者对所有者利益的背离,公司应该建立怎样的内部治理结构框架?
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包含两层制衡关系:
一是公司内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三权或三个主体的分权结构和内部制衡关系;二是董事会与总经理的经营决策权与执行权的分权结构和内部制衡关系;
这两层关系又可分解如下:
1、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委托受托经营关系。
两权分离,所有者或股东大会授权经营者或其集体从事经营活动。为保证两者分权明确,所有者只行使所有权,经营者享有经营权。为使经营者不仅享有权力,还必须承担经营责任,实现经营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形成权责制衡关系。有关这两个方面的规定是通过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委托受托责任关系体现的,并以契约(比如说公司章程)予以明确规定的。
2、所有者和监事会的委托受托审计责任关系。
所有者或股东大会授权监事会从事监督活动,监事会有代表所有者或股东会对经营者或其集体进行监督的权力。与这种权力相对称,监事会必须对经营者的行为是否符合所有者或股东的利益进行监督,并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所有者或股东大会与监事会的这种关系是通过所有者与监事会的委托受托责任关系体现的,并以审计契约或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的规定予以明确的。
3、监事会与经营者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监事会受所有者或股东的委托对经营者进行监督。监事会享有监督权,经营者必须接受监督。两者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其相互关系也以契约的方式规定,如公司法或监事工作条例等等。
4、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经营决策与执行关系。
董事会和经理层都是经营者集体的构成要素。但是,由于执行经营分权,董事会拥有决策权,总经理或其集体拥有执行权。不仅存在两个主体的权责如何分割,并相互制约的问题,也存在他们各自的权责结构的对称问题,这些也必须在有关契约中明确规定。股东(大)会作为公司价值聚焦“顶点”,为了维护和争取公司实现最佳经营业绩,公司价值投射向董事会、总经理和监事会三个利益“角位点”,此三个利益“角位点”相互制衡形成“三角形”;“顶点”和“三角形”构成“锥形体”,这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标准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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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东东,国内债务重组领域知名律师。曾先后担任大型国企、政府部门、上市公司及大型综合能源集团法律顾问。实际参与大型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并购、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工作以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公司境外上市、股权激励计划、境外并购、ST上市公司破产重整项目,跟踪研究大型综合能源集团实施的各项重大资产剥离、债务重组活动,有着丰富的债务重组实务操作经验,并积累了企业债务重组方向的丰富素材与指导案例。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专业论文多篇,撰写的债务重组方向的评论文章被各大财经媒体广泛转载。
作者同时为法译网(http://www.fayisxy.com/)金牌顾问讲师。法译网是以法学专家、律界精英、实战大咖等组合而成,是为企业及企业家搭建的法律服务技能学习平台。法律职业技能提升线上培训平台,通过“培训+咨询”的模式,打造职场化的课程体系。法译网拥有50余人的研发团队+500余人的教职员工+开班频次500多期+10年专注企业家培训+首家企业家教育上市机构+VIP教学环境,现已在中国9大城市设立分教中心,目前法译网拥有32860名企业家会员资格,在服务学员的同时也在积极为社会做出贡献。